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桂林中院公开宣判李佳涉黑团伙漏网成员涉黑案
康勇、贺程鹏分别获刑十二年六个月和四年六个月
作者:余作才 秦学 李兴  发布时间:2019-12-18 16:01:49 打印 字号: | |

宣判现场

宣判现场

12月18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佳涉黑团伙漏网成员被告人康勇、贺程鹏公开宣判。被告人康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故意杀人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贺程鹏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康勇和贺程鹏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自2002年至2018年期间,李佳(已判刑)长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在永福县罗锦镇等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李佳为组织者、领导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周春(已判刑)等人自2009年以来通过在永福县百寿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周春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李佳和周春两个犯罪集团在发展过程中交织来往,最终形成了以李佳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周春和被告人康勇、贺程鹏等多人参加组成的带有黑社会性质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被告人康勇、贺程鹏明知李佳、周春组织长期在百寿镇及罗锦镇周边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仍长期在赌场做事,接受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实施了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的重要犯罪活动。

被告人康勇犯有故意杀人罪。2013年11月30日晚10时许,周春驾驶汽车途径永福县百寿镇鹏程租车行附近,看见周春手下余证等二人因驾驶的摩托车与被害人姚代娱驾驶的汽车发生撞击而倒地,余证受伤,后周春下车质问姚代娱并对姚实施殴打,姚代娱还手,在场人亦来劝止。周春立即纠集康勇等人驾驶汽车去寻找姚代娱,在到永宁街大桥东头发现姚代娱后,康勇等人赶上持刀猛砍姚代娱20余刀,后姚代娱在送医院抢救途中因全身多部位、器官损伤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贺程鹏还犯有聚众斗殴罪和故意伤害罪。李佳组织认为2015年9月22日李小敏被人砍伤是因其组织与永福县城的赌博游戏机非法势力发生矛盾引起并被对方砍伤的,遂决定为李小敏报复。同月30日晚,李佳等人获知他们所怀疑的砍伤李小敏的“小牛”等人在县城活动,即安排组织成员前往报复。在永福县福龙湾大酒店电梯间,该组织成员和贺程鹏持砍刀砍击被害人李文祥30余刀。经鉴定,李文祥的损伤程度鉴定为重伤二级。2016年4月26日20时许,该组织成员张正锋以被害人李桂林在当天赌博中“出千”为由要求退钱遭李拒绝,遂打电话纠集贺程鹏等人驾车过来后在罗锦镇神湾屯进村的路上拦截李桂林。因要求退钱再次被拒,张正锋、徐辉遂持刀砍伤李桂林致其受重伤(二级)。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充分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适用的法律基础之上,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