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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村霸”涉恶案件,9人获刑
作者:廖培清 叶鎏华  发布时间:2019-12-31 15:18:40 打印 字号: | |

宣判现场

被告人

12月30日,荔浦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地一起“村霸”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周某义等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二年九个月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义、周某业分别系荔浦市荔城镇某村屯第八组、第七组村民小组长。2008年至2018年期间,周某义、周某业纠集周某盛、周某伦、周某兴、周某忠、周某国、周某勇、周某军等被告人为实现谋取共同利益进行诉讼、信访等活动,并非法侵占集体征地补偿款。期间,该团伙先后实施故意毁坏财物、职务侵占犯罪和随意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犯了当地村民的财产权益和人身安全,扰乱了当地经济、生活秩序,致使当地上百村民多次联名举报、控告周某义等人的不法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义、周某业纠集周某忠、周某军、周某兴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征地补偿款共计147.678万元,并对要求核查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实施殴打,以暴力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被告人周某义犯职务侵占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实行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对其余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二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荔浦市法院将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严惩,始终坚持“打伞破网”,坚持“打财断血”,坚持综合治理,以坚定的信心,扎实的作风,推动辖区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来源:荔浦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