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告知贵中心,本院同意贵中心向桂林某信息公司颁发该不动产权证书。”近日,七星法院向桂林市不动产和房产交易中心发出了关于桂林某信息公司《不动产登记告知函》的回复函,桂林一公司在不解封的情况下成功办理了相关生产车间的不动产权证,七星法院在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下,既保障申请人实现债权不受影响,又避免对被申请执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相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七星法院依法立案执行,裁定查封了桂林某信息公司名下位于桂林市高新区的土地一宗,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
2019年10月,因桂林某信息公司新建的生产车间已竣工,该公司到桂林市不动产和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由于该地块已被七星法院查封,暂时无法办理登记业务。
七星法院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积极与桂林市不动产和房产交易中心进行沟通,在不影响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向桂林市不动产和房产交易中心回函,在不解封的情况下同意桂林市不动产和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司相关生产车间的不动产权证,并依据法律规定,做了补充说明,一是七星法院已查封的土地,该查封包括地上建筑物,桂林市不动产和房产交易中心在办理好地上建筑物的产权证后,该院对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查封属于持续状态;二是桂林市不动产和房产交易中心不得在该土地及建筑物上登记新的抵押,如原已设定了抵押的,不得变更原抵押合同(包括履行债务期限、被担保数额等事项);三是桂林市不动产和房产交易中心应在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书后三日内告知七星法院新的不动产权证号,桂林市不动产和房产交易中心在未征得本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产权人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日前,桂林市不动产和房产交易中心已为该公司办理了相关生产车间的不动产权证书,七星法院迅速作出执行裁定,查封了新的不动产之后并作出回函,同意桂林市不动产和房产交易中心向桂林某信息公司颁发该不动产权证书。
目前,桂林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有2000多家企业,一年在七星法院立案诉讼案件超过1600件,七星法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统筹兼顾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