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股权转让”破解逾亿元案件难题
作者:易晓燕  发布时间:2020-01-09 08:46:02 打印 字号: | |

从2014年开始,在桂林市辖区内先后有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雁山区人民法院、永福县人民法院、龙胜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涉龙胜各族自治县兴隆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龚高生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5月起,为统一司法,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灵川县人民法院统一执行、审理该系列案件。据统计,该系列案件共计40件,借款本金130709925元。

灵川县人民法院受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该系列案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指定了业务骨干办理该系列案件的审理、执行。执行法官在执行中发现该系列案困难重重,一是案件重大复杂,涉及债权人多、案件数多、金额巨大;二是执行时间跨度会很长,该系列案件的诉讼、执行进度不一致;三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全部抵押给了金融部门,普通债权无保障;四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矛盾尖锐,公司内部矛盾突出;六是兴隆电站未进行过验收,与周边村民存在补偿问题;七是兴隆电站承担巨额担保之债。

针对以上种种困难,执行法官制定了明确的执行方案,一是管理使用好被执行企业的电费收入,根据办案需要进行分配;二是每月给予兴隆电站30万元运行经费,确保其正常生产经营,避免贬值;三是处理好债权债务人矛盾及电站与周边村民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四是寻找最佳财产处置办法,实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在经过三次债权人会议后,确定了股东自愿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偿还公司债务,对债权不足以实现部分,全体债权人同意放弃剩余债权。

灵川县人民法院灵活运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获得了转让款1.3亿元,比评估价0.98亿元溢价32%,实现了案件双方的利益最大化,这一工作获得了中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来源:灵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