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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护法三十载,壮心不已献余热
——记桂林中院立案庭人民调解员漆映雪
作者:余作才 韦婷华  发布时间:2020-01-21 16:46:34 打印 字号: | |

漆映雪,熟悉她的人,皆称她“漆姐”,不仅仅是指她像一位亲切的大姐,更多的是对她做人做事的一种尊敬。

漆姐2012年退休之前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015年6月,当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成立诉前联调工作室时,她欣然“出山”,接受返聘,成为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法院诉调对接的人民调解员。

4年来,她充分运用在法院近30年积累的经验,成功调解了数十起棘手难缠的陈年旧案。

巧解烦心事  赢得好口碑

漆姐下过乡、插过队、当过工人,1983年进入法院工作后,她从打字员、书记员、通讯员干起,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一步一个脚印,每一步都踏实有力。参加工作以来,漆姐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被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在谈到调解案件有什么窍门时,漆姐说:“人生百态,进入法院的民事案件也跟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处理这些纠纷,不仅需要将法条与案件实际结合,也要依靠法官的智慧输出。”

漆姐印象最深的是一件离婚上诉案。去年中秋节前,一起离婚上诉案交到漆姐手上。一审全州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漆姐了解情况后,用全州话劝唐女士说:“都40好几的人了,还有三个小孩,家庭很幸福了,离婚对小孩带来很大的影响,千万不要离婚……”做工作后的第二天,唐女士来到法院对漆姐说:“你讲的话,我想了一个晚上,我想通了,现在我不离婚了,到时候我儿子来接我回去过中秋节。”

2020年1月21日,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漆姐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0年1月10日桂林中院立案庭将上诉人粟艳红、秦运富、经青燕与桂林市家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上诉案交到漆姐手上,漆姐通过阅看一审判决书和上诉状后,通过电话联系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2020年1月21日上午成功调解并当场履行了上诉人粟艳红、秦运富、经青燕给付桂林市家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5000余元。事后双方当事人感动地说道,很快过年了,漆姐还在为我们的事操心,现在案结事了,我们可以回家过一个好年了。

图为2020年1月21日上午漆姐在主持调解一起物业纠纷案。

甘当“和事佬” 了结“骨头案”

漆姐认为,人民调解员其实就是一个“和事佬”的角色。多年来,漆姐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她认为,做调解就像是中医看诊,要“望闻问切”,望就是察言观色,看当事人说话的神情,当事人是一个人来还是亲友陪伴,亲友的影响程度可能直接关系到调解的结果;闻就是听话抓线索,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以及矛盾焦点;问就是通过问答捋顺整个案件的事实;切就是找准症结,提出双方都认可的解决方案以切除“病灶”。要学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症下药。

当然,在调解时也要“土洋结合”即方言与普通话并用,遇到不会说普通话的当事人时,她就说“土话”,让人倍感亲切。

这是她从事人民调解员五年来最难啃的一起“骨头案”。67岁的吴某与71岁的韦某二人皆为离异后再婚,2001年两人结婚后购买房屋一套。2012年两人因感情破裂诉讼离婚,法院判决韦某、吴某分别对该房屋占有45%、55%的份额。离婚后女方吴某一直占用居住在该房屋内,不同意作价补偿韦某,也不同意变卖房屋分割房款。韦某无奈于2017年10月起诉吴某,要求其支付对其所有份额45%的房屋的租金。法院受理后,韦某请求对房屋价值、吴某占有期间比对同一地段同一类房屋租金两项内容进行鉴定评估。案件还在审理期间,吴某于2018年初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自己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和处置权,一审法院驳回其起诉。吴某上诉,桂林市中院于2018年12月驳回起诉,维持原判。

2019年4月,吴某向自治区高院申请再审。经过评估鉴定,房屋总价为29.25万,租金为3.6万元,鉴定评估费4500元,一审法院于2019年3月判决吴某支付租金3.6万元及鉴定评估费4500元。对于该判决,吴某也于2019年4月向桂林市中院上诉。

“一套房子引起的五个民事案件,打了七年官司现在还未结束,真是对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也造成了严重诉累。”吴某、韦某的代理律师黄律师、谭律师都无奈地摇了摇头。

2019年4月,庭里把这起案件让漆映雪来调解,她把所涉案件全部罗列出来,矛盾焦点也跃然纸上。给吴某打了十几通电话后,吴某及其女儿还是不同意搬离房屋也不同意支付相应房款。“东边不亮西边亮”,在连续跟韦某及律师沟通数次后,韦某终于松口愿意放弃该房屋45%的份额,但要求韦某支付占有房屋的租金及45%房屋份额价款共计16.76万元。

6月15日,漆映雪终于说服矛盾激化的双方到立案庭进行调解。但是到了法院,她发现吴某的前妻,韦某的女儿都到场,两名家属态度甚至比当事人还要强硬。漆映雪巧妙地以“庭里空调温度太低对老人身体不好”,将吴某叫出门口,单独进行了一个多小时谈话,吴某表示官司缠身已经心力交瘁,愿意放弃部分利益,只需要韦某支付10万元以及受理费、鉴定费等6888元。没曾想,吴某的让步依旧没有打动韦某,双方不欢而散。

漆姐重新调整思路,以韦某女儿为突破口,经过电话联系韦某女儿,双方于8月21日早上再次来到立案庭,经过几个小时沟通,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吴某将房屋份额45%的所有权转让给韦某;韦某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诉讼费、房款等共计10.3万元给吴某,吴某在2019年9月28日前协助韦某办理好房屋过户手续;案件受理费、鉴定费、二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1.5元共计688元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至此,两位古稀老人七年的“拉锯战”终于画上圆满句号。代理律师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吴某颤抖地握着漆映雪的手:“这官司搞得我身心乏力,谢谢你的帮助,我尽可以安享晚年了。”

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只有润物无声的付出。“闲不住的漆大姐”的调解故事仍将继续……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