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庭审现场
2月17日上午,在灵川法院第三审判庭内,一场依托互联网视频功能远程开庭的案件正在进行。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灵川法院部分庭审被迫延期。公告开庭的案件特殊,同时又要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承办法官李华决定通过视频远程完成各项庭审程序。
鉴于被告方下落不明,灵川法院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开庭审理该案。当前疫情形势严峻,承办法官经与原告沟通,原告同意以视频开庭的方式审理案件。这一做法既保障了司法审判工作有序进行、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有效的避免了因当事人聚集所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
疫情当前,灵川法院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对审判执行工作及时作出调整,引导当事人灵活运用网络视频方式开庭审理案件,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灵活、多元的诉讼服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