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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法院在线庭审创四个第一
  发布时间:2020-02-28 08:33:11 打印 字号: | |

在线庭审第一案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此次开庭采用远程出庭平台,现在开庭。”2月26日,原告陈某、被告永福县某乡政府行政补偿协议纠纷一案正式开庭。此案是疫情防控期间,永福法院利用“云上法庭”系统审理的第一起案件,原告在自己小客车内、被告则在其办公室里参与庭审。

行政诉讼第一案

2019年7月初,陈某与某乡政府签订《青苗补偿协议》,由乡政府在2019年8月1日前支付陈某青苗补偿费9万余元,因资金紧张,未能按时兑付,于是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乡政府支付补偿费及逾期利息。

此案是2020年永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首长在线出庭应诉第一案

被告某乡政府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体现了对当事人权利的尊重,认真倾听和直接回应当事人的诉求,有助于理顺官民关系和行政争议的最终顺利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具有正当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示范作用,打破了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的现象。

在线调解第一案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严峻,永福法院依法依规地推进在线诉讼,充分尊重当事人在线庭审选择权,应用“远程出庭”平台进行庭审,适用全面审查原则,在认定原、被告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原告起诉未超过起诉期限、行政协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依法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次日,乡政府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案结事了,效果显著。

在线庭审是大势所趋,时代使然,民众接受程度将会越来越高,这既方便诉讼,又能有效解决纠纷。


 

 
来源:永福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