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通过电话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你好,我叫俸某(化名),贵院受理的我诉欧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得知被告在山东监狱服刑,且目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了避免交叉感染,关键时刻不给国家添麻烦,我申请撤回对欧某的诉讼,望批准!”2月25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俸某将撤诉申请提交到了灵川法院。
灵川法院审核后认为,原告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对被告的撤诉,是行使其正当诉讼权利,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亦未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予以准许。
干警参与社区疫情防控排查
干警参与社区疫情防控排查
灵川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同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各案件审理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积极组织当事人通过电话、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了调解,以“拉家常聊天”等形式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做调解工作,并向其宣传疫情防控时期的诉讼规定。以最大的努力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业务两不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目前,灵川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共调解结案21件,撤诉结案61件。下一步,灵川法院继续一手抓科学防控疫情,一手抓审判业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灵活、多元化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