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的儿子代写收条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七星法院执行干警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投身于一线防控工作中,协助社区、村委下沉一线进行网格化排查,为七星辖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与此同时,案件执行工作也不停歇。2019年1月20日,被执行人桂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员工驾驶电动自行车为该公司送外卖,途中与申请人周某妹发生碰撞,造成申请人周某妹受伤。
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公司员工负事故全部责任。申请人周某妹受伤后住院进行治疗,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桂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拒不进行相关赔偿,周某妹将桂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至本院。
经本院审理,判决桂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周某妹十余万元,但被执行人桂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2020年1月中下旬,申请人周某妹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予以受理。
考虑到周某妹老人已70多岁高龄,因受伤前期已垫付大量治疗费,现急需执行款生活。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执行干警高度重视,积极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的账户。执行干警一边进行网络查控,一边与桂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沟通,但桂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仍不主动履行赔偿款。执行干警将十万余元的赔偿款扣划至本院账户后发放给申请人,使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在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干警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也保障执行工作有序开展。七星法院执行干警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执行查控工作,尽可能减少线下查控。疫情防控、执行工作两手抓,绝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