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永福法院副院长黄文清通过远程视频对案件进行调解。
图为庭审现场。
3月10日,永福法院副院长黄文清在大法庭通过远程视频,对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进行调解。正值疫情防控期间,原告在家中,被告则在南宁市参与此次庭审。
2016年8月,原告刘某与被告谢某(其丈夫)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两个孩子的户籍均登记在母亲刘某户籍所在地永福县。2020年1月,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两孩子跟随父亲谢某生活,且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由谢某承担”。后因谢某工作繁忙无力照顾,孩子年龄尚小,一直跟随母亲刘某生活。
为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刘某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以要求变更婚生小孩的抚养权并由谢某支付小孩生活费每年72000元,及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直至小孩大学毕业为由,于3月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该案主办法官通过法院“云上法庭”系统,询问双方当事人,并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婚生儿女跟随原告刘某生活,被告谢某按照协议要求支付小孩相关费用,并有正常的探视权。
此案成功调解,使孩子有了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减少了父母因婚姻的破裂对其成长造成的不利影响,促进了家庭和谐的氛围,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