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速裁团队
速裁团队讨论案件
收案432件,结案425件,最短结案时间为7天,平均审理天数33.7天(较全院同期同类数值少31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无一信访投诉……这是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团队自2019年9月1日成立以来交出的一份亮丽的成绩单。
科学分流,助推速裁专业化。去年下半年以来,面对案件逐年递增的态势,桂林中院强化人员配备、案件分类、科学分流、程序简化,凸显高标准配置,打破庭室界限,组建“1+1+1”(1个团队由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组成)模式的3个速裁团队,集中审理简单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争分夺秒、加班加点办案,工作成效初显。
2019年9月20日上午,速裁团队公开开庭审理一批商品房销售纠纷上诉案。该批案件57件,涉及被上诉人57名,上诉人、案由和事实基本相同;但其中42件在速裁团队成立前已经受理,并由速裁团队的法官主办,如果用传统的分案模式,剩余的15件可能会分流到其他合议庭,需要开几次庭,耗时费力不说,还不利于案件的有效审理,给当事人带来讼累。
为此,案件分流员将剩余的15件同类案件分流到速裁团队,由速裁团队对该批案件实行集中、批量审理,被上诉方只需委托一名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即可。结果,仅用37天时间就结案了。
“速裁团队的组建,在一定程度上担起‘过滤网’的功能,充分发挥了对矛盾纠纷的分层过滤、分流引导作用,实行繁简分流,极大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效率,也给当事人减轻了诉累,实现了速裁的初衷和目的。”桂林中院副院长黄强说。
注重调解,实现速裁效能化。速裁团队自2019年9月1日成立以来,共收案432件,占该院同期民商事二审案件数的35.21%,而办案的员额法官只有3人,人均140余件。这么多的案件如何处理?
“繁简分流是第一步,通过双轨制分流,从源头开始提速,先由立案一庭根据案由、一审适用程序作初步识别,再由速裁团队指定一名员额法官兼任程序分流员,负责繁简分流,将事实清楚、焦点明确、争议不大、适合快审快结的案件列为速裁案件,由速裁团队审理,使速裁与立案有效衔接,努力将一部分矛盾化解在庭前,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该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袁荣礼介绍,调判结合的方式,推动了速裁案件在“快车道”上再提速。
同时,桂林中院充分运用信息化为法官“减负”。一方面,对所有案件不再使用手工记录方式登记安排开庭时间,全部通过华宇审判执行平台智能排期,批量案件一键操作一步完成,避免手工记录容易出错、开庭法庭排期冲突等问题;另一方面,使用电子送达缩短案件审理周期,运用语音文字自动识别转写系统,加快庭审节奏。
2019年11月14日,桂林中院诉服中心收到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经案件分流员评估后适宜用速裁程序办理。速裁团队主办法官秦桂珍通过阅卷发现,诉讼双方当事人胡某与魏某之间因诉争房产除本案纠纷外还有一起魏某起诉胡某的侵权案件,且胡某与魏某之间还有民间借贷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秦桂珍主持调解。通过释法明理,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就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及民间借贷纠纷三案一并了结。
“真没想到案子办得这么快,这么好,仅用14天的时间就化解了多年纠纷,连之后的问题也一并解决了。”当事人魏某竖起大拇指由衷赞叹。
要素审理,促成速裁快捷化。“实行要素式审判真是太好了!省时省力,效果好。百余案件只用35天时间就全部审理完毕,并且拿到了判决书,这样的工作模式,值得点赞!”
2019年11月25日上午,速裁团队开庭审理一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庭审前,速裁团队合议庭成员按照“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的要求,制作了要素式庭审提纲和要素式裁判文书模板,整理了争议要素、固定事实要素;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吕秀文简化开庭、举证期限、开庭程序,依据要素表格迅速明确争议焦点,并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尽可能当庭认定案件事实;庭审结束后,主办法官蒋子秀立即制作要素式裁判文书模板。最终,101起案件在35天内结案,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速裁的效率和效果。
桂林中院速裁团队自去年9月成立以来,要素式庭审和要素式文书的适用率达到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