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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嫂争田对簿公堂 法院执行化解纠纷
作者:李立楠  发布时间:2020-03-25 08:44:31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签字认可执行

执行干警:周大嫂,关于本案的执行内容及执行的结果您是否满意,是否还有异议?

周大嫂:满意,没有异议,同意结案。

 

现场勘察

3月23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顺利执行结案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梁二将原梁大承包的位于“刺乐乌(湾)”的荒地自南面起退出0.5亩归申请执行人周大嫂管理耕种,并移除其耕种在该地的果树。

周大嫂与梁二系叔嫂关系,梁大病故后,周大嫂与梁二约定由梁二赡养梁父,梁大承包的土地归梁二种植,待梁父百年后再归还周大嫂。2019年1月梁父去世,周大嫂与梁二共同办理完丧事后,因田地退还问题产生争议。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梁二退出位于“刺乐乌(湾)”的荒地自南面起0.5亩,驳回周大嫂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梁二一直未履行判决,经周大嫂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裁定冻结被执行人梁二的微信账户和银行账户,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因疫情期间不适宜外出,执行干警积极发挥网络优势,微信送达执行通知书、裁定书,协调村干部,督促梁二主动清理作物,交付使用。23日当天,执行干警到现场勘察梁二履行情况,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达到执法过程同时普法的效果。周大嫂在场验收表示满意,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无异议,叔嫂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来源: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