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侵权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进行清除
清场土地作物
对清场完成土地设置分界栅栏
强制传唤被执行人至法院,法官耐心做工作
4月8日、10日,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连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辖区内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强制清场,将被侵权土地交付申请人使用。
2018年7月,村民刘大发现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同村村民刘林强行霸占并翻种豆角,刘大经多次劝告后无果,将刘林起诉至法院。
2019年9月,雁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刘林将侵权的土地归还原告刘大耕种经营。判决生效后,刘林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继续对侵权土地进行耕种。
2020年3月底,刘大向雁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8日下午2时,雁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侵权土地,按照执行预案,设置警戒线,对被侵权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进行清除。清场完成后,设置了用于区分界限的栅栏,并且告知被执行人刘林,将土地交付申请人刘大。
4月10日上午9时,雁山区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刘大的电话:“法官,你们快来看看!刘林私自把栅栏拆除了,又把他的豆角种上去了!”了解到情况后,执行局“银盾之鹰”执行警务保障工作组雷霆闪击,立刻前往被执行人刘林家中将其强制传唤至法院。
到达法院后,刘林认为自己拥有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依然不愿归还侵权土地。执行法官郑重告诫刘林:“法院的强制执行不是儿戏,阻挠、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犯浑冲动对抗法院执行,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经过劝说,刘林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昨天的行为有些冲动,今后一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4月10日下午,执行法官联系刘大后得知,刘林已经将侵权土地上的农作物清除,并且将土地交付申请人刘大使用。(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