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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调解,79岁老人借款终获偿还
作者:廖海雲  发布时间:2020-04-23 15:29:03 打印 字号: | |

申请执行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

被执行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

4年前,75岁的龚某在周某的厂里务工,借给71岁的周某3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以及还款期限。借款后,周某按约定还了一部分借款和利息。而后,还款期限届满,龚某多次催收,周某均未还款,龚某遂诉至法院,这便是这起执行案件的起因。2020年4月21日下午,兴安法院执行局宾法官通过耐心做工作,成功促成这起民间借贷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2019年8月20日,原告龚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周某给付剩余借款及利息3万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分期给付欠款。调解协议生效后,周某某未按约定履行调解协议,龚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4月21日下午,兴安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有点热闹,申请执行人龚某及其家属、被执行人周某及其家属“齐聚一堂”,在宾法官的主持下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然而和谐的氛围持续不到几分钟,双方便开始情绪激动,你一句我一句,让有限的空间内充满了“火药味”。

见此情形,宾法官意识到在双方情绪都激动的情况下是没办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于是便分开做工作。一开始,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很坚决,谁都不肯让步。宾法官来回穿梭提出和解建议,经过两三轮的耐心调和,双方慢慢冷静下来,申请执行人龚某表示愿意让步,被执行人周某亦明白欠款一定要偿还,如果对方愿意让步的话,愿意找亲戚帮忙一次性把问题解决。经过宾法官耐心细致且真心为当事人考虑而做工作后,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