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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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20日开始,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逐步恢复刑事案件庭审,扎实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月21日—24日,秀峰法院到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开庭6件9人;对于取保候审的案件,在最大程度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完成开庭2件2人。此8件刑事案件全部为认罪认罚案件,均当庭宣判。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秀峰法院切实做好“两手抓”工作,既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也要抓好办案第一要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刑事审判工作的影响。由于受疫情影响,被告人无法提回法院开庭,为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秀峰法院加强统筹安排和研判。一方面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时到看守所完成起诉书副本、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庭前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另一方面分管院领导、主办法官积极主动与检察院、看守所进行对接、沟通,安排开庭事宜,并做到当庭宣判,提升案件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