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远程视频画面
5月15日下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在3号法庭,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对李佳涉黑案漏网成员唐先亮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唐先亮之前一直负案在逃,2019年11月13日,其主动到永福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认罪认罚。目前,该案包括组织、领导者李佳在内已有46名成员先后被桂林中院一审判决。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唐先亮作为李佳、周春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该组织长期盘踞在永福县罗锦、百寿等乡镇,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具有暴力、威胁性的违法犯罪行为和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行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其他犯罪行为。
2013年11月30日,因团伙成员余证在永福县百寿镇被被害人姚某某的车撞伤,在罪犯周春的纠集下与其他团伙成员在百寿镇永宁街大桥附近,被告人唐先亮与黄道斌共同拦截姚某某,其同伙持刀对姚某某进行砍杀,造成24处深浅不一的创口,致使姚某某受伤死亡。
合议庭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