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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圩法庭助力辖区扶贫专项贷款发放及清收工作
作者:于美玉  发布时间:2020-05-25 17:03:50 打印 字号: | |

为确保银行金融扶贫贷款资金的专款专用,维护金融扶贫领域的生态安全,5月22日,大圩法庭负责人秦陆鹏走访辖区内农商行大圩支行、农商行大圩横塘支行,农商行大圩熊村分理处等三家农商行分支机构,为其在金融扶贫贷款领域提供法律咨询、帮助。

    首先,秦庭长来到大圩支行,该行行长邓健详细介绍了该网点在金融扶贫贷款方面的相关情况。秦庭长认真听取后,就扶贫贷款工作提出四点法律意见:一是肯定了农商行为贫困户走出贫困作出的巨大努力;二是县法院高度重视涉扶贫贷款案件,并成立“扶贫贷款案件的专项小组”,确保案件能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是银行需做实做严贫困户贷款资格、贷款用途、到期续贷的审查工作及贷款用途的后续跟踪;四是着重分析了申请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的法律性质、转贷行为的法律关系及责任承担。

    随后,秦庭长来到农商行大圩横塘支行走访。该行行长阳荣明介绍到目前该网点存在两户借款人贷款到期未能按时归还本金的情形,可能需要向法院起诉。秦庭长提出两点建议:一是网点对到期贷贷款需依法合理清收,扶贫贷款的性质归根结底是借款,是需要归还的,要保障扶贫贷款资金的稳定性、持续性、流动性,为后续贷款的精准发放做到“有款可放”;二是网点需重点、及时的排查类似还款能力差的借款人,对其催款无果后该诉则诉。随即,秦庭长来到与大圩熊村分理处,与该分理处主任王志勇就“户贷企用”现象进行了探讨。

据悉,上述三家农商行分支机构系大圩镇扶贫贷款发送的重点金融机构,自开展“精准扶贫”以来,共发放扶贫专项贷款超870万元,为扶贫工作提供帮助的同时也存在巨大的回款压力及风险,大圩法庭的此举,在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也规范了金融机构贷款发放及款项的清收。让扶贫专项贷款能真正落到需要的贫困户手中。


 
来源:灵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碧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