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永福县法院举办第五期“党性淬炼强素质、公正司法勇担当”业务研讨班。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韦海国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金融安全的相关论述,强调法院要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促进永福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
本期由桃城法庭陶小康庭长对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实务作专题讲解,他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三个司法解释,就民间借贷纠纷在审判实务方面经常遇到的问题,从程序与实体方面作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阐述。
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刘贤斌对八件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进行精致的解读,并以我院审理的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为例进行了讲解。
在研讨会上,员额法官们重点针对如何完善民间借贷纠纷法官释明权,在判定民间借贷合同效力时,法官要遵行公序良俗进行审查等内容进行了激烈地讨论。通过此次研讨会,对统一本院法官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理念和裁判思路,依法准确认定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效力,正确区分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的界限,正确分析当事人诉求的实质,保护合法民间借贷行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具有非常大的积极的意义。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曹光华强调:一是要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二是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良好风气。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上不断出现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近三年来,永福县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55件,占全院民事案件17.37%,结案504件,结案率为90.81%,成功调解结案178件,撤诉105件,调撤率达56.75%。下一步,永福法院要统一裁判思路,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不断提升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