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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联合平乐公安局建立查人找物司法协作机制
作者:李苇  发布时间:2020-08-07 10:09:46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地从源头解决执行难问题,平乐县人民法院联合平乐县公安局制定了建立司法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通过此举,可以更好地加强平乐法院和公安之间的司法协作,充分发挥公安的技术资源优势来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中的诸多难题。

该意见从四个方面强化了平乐法院、公安两家之间的协作关系:一是建立协作会商机制,会商机制详细规定了法院、公安磋商沟通工作的内容、时间以及相关要求,为双方在今后司法协作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建立协作查扣被执行人车辆联动机制,通过该机制,法院可以通过公安的正常执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被执行人的车辆信息,及时对实施车辆进行查封、扣押;三是建立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的联动机制,公安在人口查控方面拥有技术上的优势,通过联动极大地弥补了法院难以找到被执行人的短板;四是建立信息互联的共享机制,平乐法院、公安双方在确保保密、安全的情况,不断提升相关业务的对接,尤其是在相关案件信息上互通有无,可以极大地提升双方的办案实效。

通过建立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平乐法院与平乐公安局在相关案件的办理工作中协作更加紧密,实现了资源共享,进一步促进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查人找物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为平乐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增添了一个强大的“杀手锏”。


 

 
来源: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碧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