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永福法院举办 “党性淬炼强素质、公正司法勇担当” 第七期业务研讨班。
副院长黄文清领学中共广西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公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本期由审委会专委文中杰对2020年5月1日施行《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行讲解,着重讲解当事人自认规则的适用、判断,电子数据的类型及审核标准,准确把握新修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定》适用与《民事诉讼法解释》,原《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衔接问题,接着就电子数据之微信聊天记录、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审查判断标准,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最后,就《民法典》中对婚姻家庭编之离婚冷静期、物权编中关于居住权问题,侵权责任编关于自甘风险与自助行为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
研讨会上,员额法官们重点针对电子数据的证据、人身保护令、律师调查令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激烈地讨论。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施行对于规范民事诉讼秩序、规范人民法院审判活动,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证据行为,坚决打击虚假陈述、虚假鉴定、伪造证据等虚假证据行为,促进民事诉讼的健康发展。
通过此次研讨班的学习,员额法官们纷纷表示,庭审中可不再机械化地适用举证责任规定,而是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通过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证据规定》,真正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