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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金融风险 优化营商环境
——平乐法院为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上法律课
作者:李苇  发布时间:2020-10-28 19:00:44 打印 字号: | |

10月21日,受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的邀请,平乐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莫凤强一行人为该行全体员工上了一堂以“金融贷款诉讼”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课。此次授课的目的是充实银行职员的法律知识,提高银行的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从而提升我县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优化全县的营商环境。

课上,莫凤强副院长围绕今年新颁布的《民法典》中与金融贷款相关的法律,深入分析了金融贷款纠纷和信用卡纠纷可能涉及的一些重点法律问题,对银行员工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何防范金融风险提出了建议,并精心挑选了几件银行金融贷款合同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详细讲述了金融贷款诉讼过程应注意的一些事项此外,莫副院长强调了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平乐农村合作银行在全县的业务量比较大,对全县经济中心工作的开展有较大影响,他希望平乐农村合作银行的员工在今后的的工作中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平乐法院立案庭和执行局的负责人也参加了此次授课,他们为银行员工讲授了我院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执行申请需提交的合规材料等涉及到诉讼程序所需要注意的事项。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平乐法院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银行是社会经济中的关键一环,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提升地方银行的服务质效和抗风险能力对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招商引资,最终实现从人口大县向经济大县迈进的目标有重大意义。平乐法院过为金融机构上法律课,引导员工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提高防范金融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机构健康经营,发展壮大实力,从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来源: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梁语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