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广西高院发布《广西法院执行工作服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全面展现广西法院民商事审判执行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上获得的成效,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平乐法院一典型案例入选。
典型意义
该案通过网上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查询,即时冻结并扣划了被执行人陈某银行卡的12.3万元。随后,执行法院与平乐县国土资源局共同建立的“易查”系统反馈被执行人蓝某有工业用地一宗,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土地进行了查封。之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了蓝某,两人通过微信视频对话。执行法官及时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贺州市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表示愿意放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在被执行人蓝某将27.7万元执行款转入法院账户的第二天,执行法院启用快速审批手续,将全部执行案款发放到贺州市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账户。至此,案件执行完毕,从网上立案到结案总用时7天。
一直以来,平乐法院多措并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一是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所涉法律问题;二是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巡回法庭的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三是加大涉企、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以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为契机,聚焦地方发展大局、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转变执行理念,注重方法创新,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四是强化司法为民举措,不断增强立案“窗口”服务职能,继续完善诉前调解、诉讼指引、判后答疑、司法救助等制度,满足涉案企业及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五是强化司法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落实阳光司法各项措施。
下一步,平乐法院将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升民商事纠纷的化解质效,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