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现场
“感谢法官,你们真是帮了我们大忙……”领到司法救助金的申请人向象山区法院法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让困难申请执行人能够安心过年,减轻他们生活上的困难,11月30日,象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发放国家司法救助款仪式,经过该院认真审核,象山区政法委审批,决定向符合条件的6个案件的9名因生命权、健康权等侵权纠纷未能在执行过程中获得被执行人清偿导致生活陷入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款。仪式由该院院长莫刚顺主持,象山区常委、政法委书记白峰、副书记孙迪湘及该院分管执行副院长石文军和相关庭室负责人出席发放仪式。同时,桂林电视台对此次司法救助款发放仪式进行了跟踪报道。
司法救助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和法院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政法机关司法为民的理念,彰显了政法机关法治扶贫助推脱贫攻坚战的决心。
发放仪式上,白峰书记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困难申请人表示慰问,对象山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急群众之所急表示肯定,要求该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执行力度,特别是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鼓励受害人回去后搞好生产,抓好经济,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的号召,争取早日脱贫致富。
近年来,象山区法院执行局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司法救助工作制度,从传关怀、暖人心的角度出发,坚持辅助性救助、公正救助、及时救助、属地救助的原则,对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赔偿能力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经济情况、损失程度等进行认真调查、审查,采取集中发放和个别发放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司法救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该院院长莫刚顺表示,此次国家司法救助款能及时顺利地发放到困难申请执行人手中是该院及时立案审查并报送材料、政法委高度重视,及时拨付司法救助款的结果。今后,象山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关注民情,致力民生,优化司法救助程序,努力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让更多“因案致贫”的家庭得到司法的关怀和救助。
法是雷霆万钧,亦是春风十里。法律条文是“冰冷”的,让它升温的则是每一位法院人的初心与使命,有了他们的及时出手,才让司法救助发挥最大效应,真正为涉诉涉法、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群众解决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