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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分量!超暖心!平乐法院集中发放“双款”225万元!
作者:韦婷华  发布时间:2020-12-09 16:40:00 打印 字号: | |

发放仪式现场

2020年12月9日,在平乐法院宽敞明亮的会议大厅里,11名公交车司机齐聚一堂,欣喜之情溢于言表,都在等待激动人心的一刻。

上午9时分,执行款发放行动正式开始!13名公交车司机共领到执行款项达2109539元之多!

此外,5名贫困申请人也领到司法救助款156000元。

平乐法院用这波暖心的操作,用真金白银兑现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不仅给经济困难的申请人雪中送炭,更为疫情中举步维艰的运输企业赢得喘息时机。

运输“巨头”的辉煌与困境

“只要有公路的地方,就能看到全顺公交车”,广西桂林市平乐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有公交车137辆,运行路线涵盖整个平乐地域,是平乐交通运输当之无愧的“巨头”。一辆辆公交车奔走于各乡镇及农村道路上,就像活跃在血脉上的细胞,促使平乐县的庞大肌体持久保持活力。然而在这欣欣向荣的产业链上,却存在着一些不和谐音符。

李某、邹某等9人是承包全顺公司公交车的业主。2016年1月1日,9位业主与全顺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全顺公司为甲方,李某等为乙方,甲方将乙方承包产值的车辆剩余经营年限的经营权作价60万元回购,回购款分期支付:1、自2016年1月1日起共分5年,第一至第四年支付10万元,每月支付5000元,每年计付6万元,余款4万元于次年上级部门发放运营补贴到甲方账户5日内支付。如次年12月25日前运营补贴仍未到账或取消运营补贴的,甲方无条件在次年12月25日前支付余款4万元......甲方未能按每月约定支付款项的,每延迟一天按100元支付违约金给乙方”,自2017年6月起至2018年3月起诉之日,全顺公司不再支付每月回购款及2016年的车辆回购款4万元,共欠9位业主的回购款共计万元及违约金。

司机陈某申请按照生效判决强制执行全顺公司尚欠其2016年的工资、延时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7万元。

因经营规模扩大资金短缺,全顺公司向祝某、陶某2人借款万元及利息,逾期未归还。

“赶鱼入网”,巧借外力解难题

案件经过审判陆续进入执行程序后,平乐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将涉全顺公司的劳动争议、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民间借贷三类纠纷共11件案件指定执行局局长阳国沙主办。经过查询,全顺公司的对公银行账户没有存款。既要维持全县百姓正常出行需求,也要维护胜诉申请人合法权益,更要避免强制执行造成全顺公司新的危机,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守株待兔不如另辟蹊径。2020年11月底,代院长粟卫红与执行局长阳国沙积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与县交通局、财政局沟通联动。因全顺公司公交车是新能源公交车以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享受国家燃油补贴。以此为切口,阳国沙和全顺公司沟通后由其提前申报材料,运管所尽快审核、统计并公示,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直接转账至公司账户。“绿色通道”一开,效果立竿见影。2020年12月7日,掌握补贴到位信息后,阳国沙及时跟银行对接,“守住入口”,“赶鱼进网”,冻结了全顺公司账户里的2809539元,向全顺公司发放了700000元用于公司发放工资、水电油费等正常开支,将剩余执行款2109539元扣划并向11名申请人发放。

在发放仪式上,分管执行的副院长黄少华指出,平乐法院将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司法救助与相结合,因案制宜,刚柔并济,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力争让百姓看得到执行力度,摸得到执行温度。

7月30日,平乐法院与平乐公安局签订了《关于建立司法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在扣押车辆方面通力合作,形成查人找车一体化、全方位、多维度的查询系统,有效地提高了执行到位率和执行质效。

10月30日,平乐县政法委与平乐法院制定了《关于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加强人民法院与社会治理、综治信息部门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网格员查人找物、执行宣传和维稳防控作用,合力对被执行人拉起天罗地网,让其无处遁形。

年关将近,继“启明星行动”、“周三行动”“秋风行动”之后,平乐法院将充分利用节前返乡潮人好找、物好寻的有力时机,以更高频率、高密度的强制行动实现“以打促执”,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来源: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