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集合部署任务。
图为执行法官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
图为执行法官做释法工作。
图为开始拆除。
图为强制拆除现场。
图为恢复原状后。
近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到临桂区两江镇信果村强制执行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权威。
案件的申请人李某林与被执行人李某德系同村邻居。2010年1月12日,申请人李某林为了通行便利与案外人李某盛签订了换地砌路的协议,将门前道路拓宽为1.7米。之后被执行人李某德建造房屋时为抬高地基在屋前用水泥砌起斜坡,致使原有道路最窄处仅为1.33米,堵塞了其房前的相邻历史通道,给申请人李某林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因双方对大田土路通道的通行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二审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李某德按1.7米宽恢复大田土路。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临桂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德送达执行通知书,多次责令其履行义务,但李某德一直拒不执行,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当天,由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蒙威全带队,前往现场开展强制执行工作。为防止被执行人及其亲属有抵抗执行行为,执行法官认真细致做好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做好围观村民的释法工作。最后,经过2个多小时的努力顺利完成了拆除,昔日变窄的通道恢复了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