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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首次重整成功涉楼盘破产案件优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作者:陈竞超  发布时间:2020-12-18 17:37:46 打印 字号: | |

2020年12月17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裁定批准恭城恒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烂尾5年的“茶江名城”楼盘有望在完成续建后释放107亩土地的商业价值、向市场提供总建筑面积超12.7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及701个停车位,预计实现总收入约5.17亿元,实现税前利润约2.81亿元,并为桂林恭城县创造超8900万元的税收收入。该案是桂林中院首次重整成功的涉楼盘破产案件。

组建专业化团队,加快破产案件办理

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桂林中院高度重视涉楼盘破产案件的办理。在本案中,桂林中院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审判团队认为“破产案件,特别是涉楼盘破产案,社会影响面广,涉及众多购房户利益,人民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时务必要从大局出发,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快案件办理,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全盘统筹解决涉房地产企业破产时遇到的社会衍生问题”。同时,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在法院与管理人的密切配合下,高效推进破产案件的办理,该破产重整案审理时间不足12个月。2015年,恒兴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职工工资无法发放,拖欠债务高达2.98亿元(含职工债权299万元)不能偿付,在建工程项目全面停滞,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并停止经营。2019年12月26日,债权人苏某以恒兴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桂林中院申请对恒兴公司破产清算。桂林中院于2020年1月6日裁定受理恒兴公司(2020)桂03破1号案件,由民二庭庭长程锦担任主办人,并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由广西区内一级管理人资质的广西汇力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案的管理人。

因案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草案

考虑到“茶江名城”项目地处于恭城县县城内,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配套成熟,交通便利,且位于恭城第三小学、恭城县民族中学的规划学区内,尊享优良的教育资源,而县内现有房地产开发土地资源稀缺,在售楼盘少,当地居民对房地产需求较大。由于恒兴公司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和价值94.27%的在建工程上设立有抵押权,如以破产清算方式处理,在模拟测算破产清算情形下,普通债权的模拟清偿率为0。桂林中院以民生优先为原则,指导管理人以破产重整成功为目标,盘活烂尾楼盘,释放破产财产最大价值,尽可能保障普通购房户的利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管理人结合开发项目的商业价值,重新整合“茶江名城”项目现有已建工程和土地资源,结合销售利润回报率等指标顺应当地市场消费需求考虑优化部分原有设计方案,通过工程续建加新建形式,以改良部分住宅户型布局和面积、扩大绿化面积、调整泊车位数量等方式提高楼盘品质进行市场销售,既能提升商品房市场的销售价值、提高债权清偿率,同时也能缩短债权受偿周期,发挥重整化解企业债务矛盾、释放优质资源价值之目的。经测算,职工债权可以实现完全清偿,担保债权人清偿率为100%,普通债权人清偿率将高达40%至55%,债权人回收率模拟值高达90%以上。

府院联动提供政策支持,管理人找到优质意向投资人

考虑到该案涉及当地民生,桂林中院第一时间与恭城县党委政府沟通,相关部门表示将大力配合破产重整工作。2020年11月20日,桂林中院与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共同出台《关于破产程序中处理涉税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破产重整涉及土地等资产变更,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处理”。为了找到最优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借助全国法院破产重整信息平台发布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通过综合测评确定具有优质建筑资质的两家联合重整投资人参与重整。

分组表决,高票通过,项目续建将在半年内启动

管理人详细分析了债权构成情况,设置抵押权人组、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人组,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12月16日,《重整计划草案》在到会人数99%的基础上,三个组均100%高票通过。12月17日,桂林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茶江名城”项目将于半年内复工续建。该案是桂林中院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是破产重整程序保障民生安居、释放土地资源、纾困危难企业的成功典型案例。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碧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