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理想信念,不忘为民初心,牢记司法使命,是我们的宗旨。法院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单位,也是一个处在社会矛盾风口浪尖上的地方,所处理的事情,有的关乎到一个人的经济利益,有的关乎到一个家庭的幸福,有的甚至关乎人命或是社会重大关系。处理得如何,能不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都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秩序能否得到有效维持。
法官们除了平日的工作以外,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民,时刻关注立法进程、新法的颁布,以及法律修正案的通过,通过不断学习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以便能更准确的应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案件。
认真履行司法为民,扎实做好基层工作。我们在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养的基础上明确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尤其对于我们基层法院的工作者来说,群众的疾苦与纠纷更能切身体会。我们在让群众体会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的同时,也努力让他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暖与贴心。因为法律并不一定是冷冰冰的,法律也是可以有温度的。如何与人民群众沟通,如何做群众工作,如何化解群众之间的纠纷,都是我们应当去不断摸索和积累经验的。只有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多注重与涉诉来访群众的沟通与调解,才能更好地做到司法为民。
为法官者,应常修为政之德,应常思贪欲之祸,应常怀律己之心,应常存畏法之思。作为法院的工作者,我们还应该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真真正正地践行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