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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冬季执行风暴”来袭
作者:蒋干凤  发布时间:2021-01-21 16:59:26 打印 字号: | |

凌晨6点出发前部署执行任务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被执行人做核酸检测

为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尽早实现,在寒风凛凛的冬日,兴安县人民法院1月12日启动“冬季风暴”行动集中拘留一批失信被执行人。此次行动,出动干警21人,警车5辆,搜被执行人住10处,集中拘留被执行人2名,呼啸的寒风成为奏响“冬风暴”的乐章。

首战告捷,相邻纠纷案圆满执结

1月12日凌晨,地面滴水成冰,兴安法院的干警驱车前往兴安县湘漓镇某被执行人廖某与宾某某相邻纠纷,经兴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廖某某将位于其房屋门前至廖某某、宾某某房屋之间一段水沟内的填埋物予以清除,疏通沟渠,保障宾某下游农田能正常通水灌溉,以及赔偿损失500元。判决生效后,廖某某未履行义务当天早上6点多,执行干警到达廖某家时,廖某还在美梦中,开门便被控制住。在等待核酸检测的时间里,经法院组织调解,廖某某终宾某达成执行和解,本案宣告完美执结。

拒不履行司法拘留没商量

1月15日凌晨,执行干警前往兴安县溶江镇被执行人刘某与韦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经兴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刘某赔偿韦经济损失11265.04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拖延,不履行生效判决,干警们到他家时态度恶劣,拒不履行义务。经过核酸检测公安的运动轨迹报告等一系列程序后,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天。

下一步,兴安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各项措施,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