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无情,人有情。近日,原告莫某兰、莫某香将一面“公正严明、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平乐县人民法院赖法官的手中,感谢办案的赖法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妥善调解原告莫某香的丈夫因交通事故至死产生的侵权赔偿纠纷,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2020年8月17日,王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车辆驶出路口横过公路过程时,与被告蒙某驾驶的自卸低速货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两事故车辆不同程度受损且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作出认定,被告蒙某与王某负此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往某医院治疗,后因伤情恶化及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临床死亡。因原告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协商未果,原告将被告诉至平乐法院。
平乐法院赖法官承办该案后,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送院治疗后,小儿子才五岁,在医院治疗期间小女儿也出生了,但是这一喜讯并没有使王某挺过来,王某在住院治疗十多天后病情恶化死亡。王某家庭贫困且家中还有老人小孩需要抚养,赖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在办案过程中查明事实、理清法律关系、责任的基础上,确立以调解为主的处理方案,主动与原被告积极沟通,寻找调解方案,争取让原告一家早日获得赔偿,避免陷入漫长的诉累。
经过赖法官多次细致、耐心的沟通后,原被告双方逐渐放下心中负担,互谅互让,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案通过调解得到圆满解决,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能以最快速度化解矛盾纠纷。鲜红的锦旗既是对赖法官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工作的鞭策,平乐县人民法院全体法官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誓言,尽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