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炳扬专委在会上讲话
会议现场
2021年3月2日,自治区高院审委专委梁炳扬一行5人到桂林中院召开片区司法改革工作专项调研座谈会。桂林中院、梧州中院、贺州中院分管司法改革工作的院领导、司法改革工作牵头部门负责人、业务负责人以及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桂林、梧州、贺州三个中院先后向调研组作了汇报,分别从多元化解纷、快审速裁、服务大局、刑事诉讼、审判权监督、区域集中管辖、执行工作等多个方面介绍了各自的改革经验与做法,并对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桂林市七星区法院、梧州市万秀区法院、贺州市八步区法院等也分别作了改革经验交流发言。
梁炳扬听取汇报后,对三个中院的司法改革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在深化认识上进一步下功夫。当前有的法院对改革阶段性特征的认识不深,还停留在司法改革主体框架上,要转变观念,全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二是要在落地见效上进一步下功夫。当前各单位在审判委员会制度和法官会议制度等方面基本上都出台了相应的文件,但效果不明显,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见到实效;三是要在开拓创新上进一步下功夫。当前中央的顶层设计、高院的配套文件都已制定下发,但仍存在该适用而不适用的问题。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落实创新;四是要在总结提升上进一步下功夫。当前的司法改革工作存在理论研究不深、亮点总结不够的短板,有的会说不会做,有的会做不会说,要进一步总结提炼,将司法改革纳入年度学术研究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以全力推进2021年度司法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