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桂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全国、全区法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度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党组书记、院长陈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锻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奋力推进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桂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持综合施策,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环节落实;要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整治顽瘴痼疾。
会议强调,要压实政治责任,强化担当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实效。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切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中院党组强化对各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要加强督察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督察工作队伍。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党组负总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多部门协调联动、层层抓好落实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
桂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德生主持会议。市纪委监委驻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中院党组成员杨贵清传达了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了近年来全市法院干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2021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党组成员、副院长苗小所对全市法院监察工作作部署要求。
会议在市中院设主会场,市中院院领导,各基层法院院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政治部主任、市中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