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颜芳,女,198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白沙法庭庭长,现任阳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颜芳是一名具备丰富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经验的年青法官,被阳朔县人民法院称为“四一法官”,即办案数第一,连续三年收结案数均为全院第一;调撤率第一,近三年平均调撤率达78.5%,高于全院调撤率30个百分点;办案效率第一,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6.4天,比全院平均审理天数缩短50天;服判息诉率第一,其服判息诉率为98%,高于全院10个百分点。
她曾获桂林市中院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百日清案”先进个人、全区基层法院百名岗位能手等光荣称号,编写的案例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5商事卷,所撰写的学术论文、案例获区高院、市中院征文活动等多次奖项。
不忘初心,恪守信念,十年坚守谱写公平正义
2009年,王颜芳通过广西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在中国政法大学进行了为期两年的法学专业学习后于2011年进入阳朔法院工作,一干就是十来。十年来,王颜芳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再到今天的立案庭庭长、员额法官,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辱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耕耘奉献。在王颜芳眼里,教师与法官都是阳光下最光辉的职业。三尺讲台,教师教会了人们是非、善恶之别;木质法槌,法官敲响了公平、正义之音。“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的清正廉洁是包拯的为官初心,“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的豪情壮志是毛泽东离乡奋斗时的初心;知是非、辨善恶、守正义,则是王颜芳作为一名法官的初心。
群众利益无小事,倾力服务解民忧
在2019年的一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因被告一直拖欠租金,原告则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僵持不下。王颜芳考虑到如若双方解除合同后,房屋返还及装修如何处理等问题,她希望能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的电话虽然能打通,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到庭。上门几次均找不到被告。王颜芳改变了工作思路,她让同村的原告帮忙留意被告行踪,总算在一个下午电话联系上了被告,并和他约好当天晚上七点在承租房屋进行调解。因为担心被告再次放鸽子,王颜芳带着书记员早早地就在承租房屋等着,并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虽然忙完已是差不多九点,可内心是喜悦的。只要当事人能调解,再苦再累王颜芳认为都是值得的。
汗水换来丰收果,十年来王颜芳共审结案件一千余件,所结案件中无一错案,无超审限案件和评查不合格案件,无发回重审案件,无被列为错案改判案件。同时,王颜芳认真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和服判息诉工作。
司法为民,真心付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003年—2004年期间,有上百位业主先后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子。该房地产公司虽交付了房屋却迟迟没有为这些业主办理相应产权证。2019年,业主们以要求房地产公司为其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为由,向阳朔法院递交了诉状。
该系列案涉及人数众多,诉讼标的额大,为了了解房地产公司不能办证的具体原因,王颜芳及同事先后到阳朔县不动产登记局、阳朔县税务局、阳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朔县房地产管理所、阳朔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就该项目办证事宜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就有关情况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最终在王颜芳及同事的努力下,案子判决结案,当事人均服从判决。为了表示感谢,几十户业主代表在2020年9月将两面写有“秉公执法 司法为民”、“为业主排忧解难 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送到了王颜芳及该系列案主办法官的手中。2020年11月,一户业主在成功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后,还亲笔写了一封感谢信表达谢意,称他通过案件,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能案结事了,以及获得当事人的肯定,王颜芳认为这是作为一名法官最值得骄傲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