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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要钱没有,要人有一个?请不要再试探法律的底线
作者:秦语  发布时间:2021-04-06 08:28:56 打印 字号: | |

“我只是欠自家亲戚几千块钱的钱,怎么就触犯了法律,还要被司法拘留?”

法官提示您:这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情形,达到了司法拘留的条件。

领到了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后,败诉的一方仍不还钱怎么办?这是很多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会碰到的问题,龙胜法院通过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月2日,龙胜法院拘传了一名被执行人阳某,其仍然不断地耍赖,挑战法律底线,最终自食苦果。

被执行人阳某因为买房,欠下自家舅舅刘某10000多元的债务,在法院执行过程中,阳某以家庭矛盾纠纷尚未解决,该笔债务的偿还责任不清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数次承诺愿意到法院当面与其舅舅协商还款事宜,但每到约定的时间总以“突然有事要忙”、“中午不小心喝醉了”等为由“放鸽子”,甚至还在电话中扬言“我就不把钱存在自己的银行卡里,看谁更能耗”,阳某把生效的法律文书当成儿戏,在法院边缘疯狂试探,殊不知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即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执行法官与人大代表(右二)劝说阳某履行

2021年4月2日清晨,龙胜法院执行人员、司法警察、受邀的人大代表驱车2小时来到阳某家,将其从睡梦中带上警车。“反正要钱没有,要人有一个。”在强制拘传过程中,阳某仍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这钱我会还,但不是现在。”到达法院后,阳某态度仍不配合,以为在法院呆上一两个小时就能回家。

阳某被拘传回法院

“原来真的是逃不掉的,我现在马上还钱。”直到看到拘留决定书的那一刻,阳某才幡然醒悟,原来是动真格的。立刻表示愿意还钱,随即通过微信转账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并当场写下了检讨书,认识自己的错误。

阳某写的保证书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阳某不敬畏法律,无数次在法律边缘疯狂试探的行为,差点使自己沦为阶下囚。“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看似只是简单的民事纠纷执行,实则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一环。龙胜法院执行局在此提醒各位被执行人:保持头脑清醒,切不要把法律当儿戏,否则损人终害己。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