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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减轻诉累,资源法院线上调解一起相邻纠纷案件
作者:谢国淑 兰岚  发布时间:2021-04-12 15:53:43 打印 字号: | |

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资源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大案件调解力度。4月9日,资源法院综合审判庭通过实地勘察、线上调解一起相邻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资源县资源镇文洞村的原告莫某与被告周某于2014年3月11日,达成了一份修路协议,由莫某在其承包经营的耕地上为周某提供长70米,宽4米的土地供周某修建道路,周某则提供相同面积的耕地供莫某耕种。协议签订后,双方按协议约定互换了土地,周某按约定将路砌好。周某将路砌好后,即申请建房,经过政府批准,其在路的最里端修建了房屋,莫某在相距被告约30米左右的路边修建了房屋。后因双方发生矛盾,2018年4月,莫某起诉要求确认该协议无效,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2019年双方矛盾升级,莫某的弟弟石某与周某互殴,石某向法院起诉周某,要求赔偿医药费等损失。莫某将周某修建的道路挖断,阻碍周某家通行,周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莫某将挖毁的道路恢复原状。莫某将道路恢复后心理不平衡,于今年3月又将周某诉至法院,认为周某修建的道路已经超过了当初协议约定的70米,要求周某将多占的土地按实际面积补偿给自己,并将道路的挡土墙砌好。

主办法官接收此案后,看到双方系邻居,此次诉讼已经是双方在法院的第四次诉讼。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首先想到应通过调解,让此次案件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本着严谨的工作原则,办案人员两次实地勘察案涉道路,在双方母亲的见证下用皮尺一次次测量案涉道路长度和面积。

莫某与周某均长年在广东省工厂务工,双方参加诉讼往返一次的误工费、路费都达几千元,且莫某与周某均在工厂上班,正常上班时间无法接打电话,资源法院本着便利当事人原则,在莫某、周某下班后的休息时间通过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线上视频将测量结果与双方沟通,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了一番劝说,让其明白“金乡邻、银亲眷、邻里和睦最重要”。莫某与周某当即表示愿意友好解决,并就道路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约定今年年底双方务工返乡后一并将道路完善好。

在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活动中,资源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坚持不懈发挥调解功能,借助信息化平台,通过司法力量成功化解邻里纠纷,有效维护了邻里关系的和谐稳定。

 
来源:资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