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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临桂法院执行局:设立“局长接待日”恪守为民情怀
作者:石丽云 龙威诚  发布时间:2021-04-18 15:51:36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将“学党史、办实事、见行动、促执行”专项执行活动落到实处,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近期设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将每周周一定为“局长接待日”,执行局局长到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室直接接待涉执信访群众,倾听群众诉求,为群众答疑解惑。

4月12日,是制度设立以来的第一个“局长接待日”。在接待期间,执行局局长蒙威全认真听取并记录来访当事人对执行案件的意见,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展情况,积极与当事人沟通执行方案,并针对当事人的疑惑,耐心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并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当日,共计接待6名当事人。

临桂法院执行局将设立“局长接待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通涉民生案件优先办理绿色通道等一系列措施,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载体,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走好群众路线,不断提升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与认同感。

今后,临桂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搭建沟通桥梁,积极推行执行公开,有效规范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让便民、利民的精神全面落实。

 

“局长接待日”接待时间:

每周一下午15:00-18:00

接待预约电话:

0773-5597703

接待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室

来访须知:(一)接待实行预约制度。需要在接待日反映情况的当事人,请于接待日前拨打预约电话进行预约登记。

(二)接待实行候访制度。当事人来访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案件材料,佩戴口罩,配合安检。根据工作人员安排,进行登记、排序和候访,依次接待。

(三)每一案件或事项,涉及多个当事人的,请推选出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四)当事人来访过程中,应依法有序地反映案件情况。

 
来源:临桂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