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震慑失信行为、增加执行威慑力的2021年第一场风暴来袭。凌晨5时30分,天色未明,春雨纷纷,25名执行干警整装齐发,一声号令,四台警车集体驶出,去往三个执行实施现场。
此次集中拘传、拘留失信被执行人的行动,是为认真践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学党史、办实事、见行动、促执行”专项执行行动,震醒漠视法律的被执行人,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一批疑难积案,尤其是涉民生、涉金融案件精准执行、合力攻坚,打出执行声势。在该项执行行动前,临桂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常住地、活动范围等进行了摸排,因地制宜地制定行动计划,确保执行过程中能迅速、准确控制失信被执行人。
廖某是2017年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法律文书生效后,廖某一直未履行义务,申请人生活困难,临桂法院于2018年曾对申请人进行了司法救助1万元。此次行动中,在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指引下,执行干警找到了廖某位于两江的住处。正在屋外洗碗的廖某听说执行干警要对自己进行拘传,执意推辞要先洗漱,打算进到屋内,执行干警考虑到廖某有借故脱逃可能,立刻强制将廖某带上警车。拘传到院后,执行干警耐心做廖某工作,并叫来申请人进行调解。最后,廖某同意将法院救助给申请人的1万元补交法院,并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剩余的赔偿款,共计2.2465万元。
赵某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其欠某银行借款本金2.4万元及利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没有归还。本次活动中,执行干警找到了赵某。赵某有体面的工作单位,当时正在上班,执行干警向赵某释明来意,将赵某拘传回院。到院后,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赵某能爱惜自己的前途,不要因小失大。赵某顾虑到自己的声誉,不希望单位因此事对自己有成见,不愿意领导和同事对自己有看法,便设法先凑出了1.9万元,与银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剩余款项分期履行。
何某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挂靠该公司的黄某拖欠申请人工程款3万元,申请人为索回工程款,申请法院对该公司和黄某强制执行。黄某拒接法院电话,人在外地,行踪不定,法院借此行动,到何某的经营场所,将何某拘传回院。何某认为黄某才应当负主要责任,十分不平,在法院劝说下,何某联系了黄某。何某要求黄某履行义务,黄某听闻何某已被拘传,将要被拘留,受到震慑,立刻同意先凑2万元履行义务。不出两小时,黄某便向法院账户汇入2万元,何某也履行1万元,共计3万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此次集中拘传、拘留行动,临桂法院共拘传12人,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拘传到院的被执行人先进行劝说、教育,尽可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或部分履行,谨慎采取对被执行人正常生活影响较大的拘留措施,其中6人一次性履行义务,其余6人均部分履行债务并达成和解协议,履行金额共计26.9465万元,考虑到12人均已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达成和解协议,后续对拘传的被执行人全部解除了拘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