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坚持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精神,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提供贴心、高效的诉讼服务,努力打通司法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
4月23日上午,临桂法院六塘法庭带着国徽,经过一个多小时蜿蜒盘旋的路程,来到被告周某家所在的村屯,敲响了宁静深山里的法槌。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办案法官粟春平了解到该起纠纷的被告周某身患脑膜炎、心包炎等疾病,出行极为不便,决定走进大山,将开庭地点设在大山深处的周某家中。
庭审前,办案法官就已向当事人送达相关诉讼法律文书,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义务,说明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案件的意义,并在询问被告的身体情况后,做好其情绪安抚工作,为双方搭好沟通的桥梁。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庭审非常顺利,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次深山中的庭审,改变了以往“坐堂问案”的工作方式,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给路途遥远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带来便利,有效地发挥了基层法庭方便群众诉讼的前沿作用,帮助困难当事人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