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法院吗?你们刚刚扣划了我的银行存款用来支付物业费,现在又收到传票,要让我再次当被告,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近期七星区法院接到的一个来自物业合同纠纷当事业主的质询电话。主办法官耐心接听后,对业主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你们小区先后聘请的两个物业公司都因为业主长期欠缴物业费,向我院提起了诉讼,你在两个案件当中都是被告。扣划银行存款是因你对上一起案件的生效判决未及时履行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这一次的传票则是第二起案件准备开庭的法定通知。通过法院的调解工作,现在这起案件的原告已经同意对主动支付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免除违约金。希望你好好考虑一下, 是继续应诉呢,还是接受调解?”
听了法官的解释,电话那头的业主恍然大悟,一个劲儿地道起歉来:“实在对不起,我对法律太不尊重了!上次被起诉我就不以为意,没有出庭,也没有对法院的判决采取任何行动,造成被强制冻结了有20多万元存款的账户,损失了大量利息,同时还被银行要求归还已经支付给我的1万多元利息,对此我心里头很有怨气。没想到这次被起诉,法院却仍旧积极帮我调解,我实在太不该了!”
法官欣慰地说道:“不履行诉讼法定义务可能会使你丧失诉讼权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更有可能让你被列入失信名单。现在你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进行纠正,对其他业主能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被诉业主连声道谢,表示接受调解方案,立即补缴物业费。
这起案件由桂林市景韵世家小区的业主和物业公司因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纠纷而引发。由于对物业服务不满,2013年至2019年长达六年的时间内,小区大量业主一直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对物业公司进行抗议,并连续更换了三家物业管理公司。
其间,第一家物业公司富鑫物业和第二家物业公司中大物业,均因长期未收到物业费,致使对小区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陷入困境,先后于2020年和2021年分别对200多户和90多户业主提起了诉讼。
但业主们普遍缺乏法律意识,第一起案件很多业主开庭不出席,判决生效后也有大部分被告业主对判决“视而不见”,不主动履行。
“司法既要有温度,也要有力度。”
七星区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在对物业纠纷类案件长期存在当事人出庭率低、主动执行率低问题进行查纠整改时指出:“群众因对法律不了解,不积极行使诉讼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发生出庭缺席、判而不执的现象,主办法官和相关庭室要利用好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让当事人积极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还要做好教育说服工作,提高履行义务人的主动履行意愿。对于严重违反法定义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教育仍不悔改的,则应当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法律和司法的尊严!”
针对景韵世家小区的典型情况,七星区法院决定采取边调边执、软硬结合的办法分步处理。
一方面,对第一起案件中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诉业主,该院执行局实施了查封、冻结、划扣等强制执行措施,让相关业主意识到法律和司法的强制力和权威性。
另一方面,对正在提起诉讼的第二起案件,主办人联合特邀调解员对被诉业主和原告物业公司展开调解,通过第一起案件的经验教训,解释法律规定,说明轻重利弊,让物业公司有条件地免除业主违约金,换取业主主动补交物业费。同时借助法院的中立身份和权威力,缓和双方冲突敌意,为业主和物业公司通过协商化解矛盾制造空间。
很快,第二起案件的大部分被诉业主都主动支付了欠缴的物业费,物业费追回率高达83.7%,大量案件以多元化解方式调解结案。
法官提醒广大业主,物业服务费是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和提供共益性服务的重要保障,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受法律保护,业主不得以物业公司未充分履行服务合同等原因,随意欠缴、不缴物业费。如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主应通过诉讼等合法程序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不宜采取拒缴物业费的消极对抗行为激化矛盾,否则反而可能使自己陷入被诉等不利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