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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灌阳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执行一取水权纠纷
作者:文:申桂明 照片:陈海瑶  发布时间:2021-05-07 16:07:24 打印 字号: | |

2021年4月29日上午,灌阳县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及司法警察共20余人,同时邀请2名县人大代表和灌阳县人民检察院到场监督,执行一取水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灌阳县某村委会取水权纠纷一案,经两级法院判决,准许申请执行人李某在灌阳县某村委上某屯取水系统上取水。该案立案后,申请执行人多次到相关部门走访,要求该村村委会帮其接通水源;该村委上某屯村民则以申请执行人在本屯自行集资修建取水系统时,申请执行人以自己有摇水井为由而拒绝集资,现村民均不同意其接水,拒绝给申请执行人接水。申请执行人在取水管网上自行接水被该村村民制止。法院执行干警与村委会进行多次协调,该村委会表示,村委没有义务帮他接水,村委也在上某屯做了多次工作,但因申请执行人原因,村民意见大而无果;执行干警也跟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多次沟通,但申请执行人执意要村委会帮其接水,最终无法达成合意。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用水,执行干警决定按判决先给申请执行人解决用水问题,相关费用问题待后,再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9日上午9时,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警察大队干警二十余人出发到达执行现场,在人大代表和检察院的全程监督下,法院干警拉起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9时40分,申请执行人请来的工人开始施工将申请执行人家里的水管接入水网管线;10时54分,清澈的水从申请执行人家中的水管中“哗哗”流出。


 
来源:灌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