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恭城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告当场履行给付义务,原告主动申请撤诉,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了为群众办实事。
2020年12月2日,被告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因操作失误撞向原告房屋,致使原告房屋受损,墙体开裂,经道路交通事故书认定,被告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双方多次沟通,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故原告诉至恭城法院。
法官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调解处理是解决纠纷最好的途径,便主动联系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经过前期调解,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随后申请了司法鉴定。法官根据鉴定结果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法,从保障权利人,实现合法权益及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规、明法理。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赔偿款,原告自愿撤回起诉,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并对法院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该案的顺利调解是恭城法院贯彻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恭城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尽最大的努力维护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公正的多元化调解纠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