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调解现场
“感谢唐法官,没有想到现在打官司这么方便,手机视频就把纠纷解决了,减轻了我太多的负担。”近日,兴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唐红刚法官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成功调解该院首例因购买“USDT”虚拟货币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解决了当事人远在千里之外诉讼不便的问题,做到了定分止争。
2019年11月,一个自称“某某银河”客服的人加孟某某微信,称带其投资并提供指导。在“某某银河”客服指导下,孟某某安装“某某银河”软件后,购买了该平台的“USDT币”进行投资,同时通过兴安县某批发部的支付宝二维码进行充值。孟某某于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1月4日先后充值54200元后,发现提现不了“USDT币”且该平台已关闭。孟某某遂诉至兴安法院。
承办法官唐红刚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原告系河北省涿州市人,距离兴安1850公里,便开始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了解双方的想法。多轮电话沟通后,原被告均表示有调解的意向,唐红刚法官遂组织双方当事人登录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进行调解,双方以视频连线的方式表达了各自的诉求,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分期返还原告合计27500元,并于当天支付第一期款项10000元。原、被告虽身处两地,但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握手言和”。
兴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式,特别是对一方当事人在外地及其他原因无法到庭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解决纠纷,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