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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速执行获肯定,申请人真诚致谢送锦旗
作者:文/梁建平 图/罗开元  发布时间:2021-05-24 09:56:39 打印 字号: | |

2021年5月20日上午10点,申请执行人赵女士到桂林中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梁建平送上写着“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说:“你们办案太神速了,解了我当前用钱燃眉之急。”

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北海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作出裁决:被执行人李某某退还申请执行人赵某投资款60000元、仲裁费2730元,合计62730元。该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赵某于2021年4月28日向桂林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桂林中院于当日立案。案件于2021年5月7日移送至执行法官梁建平手上,该法官当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同时通过执行系统查询其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证券等方面财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存款远不足以偿还债务。承办法官将查询情况及时反馈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因家庭原因急需用钱,请求法官按照仲裁机构裁决的62730元尽快执行到位。

执行法官于2021年5月10日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积极做后者思想工作,讲明申请执行人目前困境急需用钱,如不及时还钱其将面临列入限制高消费甚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风险、将来出行乘坐交通工具及银行贷款等高消费行为受限制等不利后果。被执行人通过向朋友借款,于本月13日将执行款62730及执行费481元转入该案子账户内。自梁法官接到此案至案款全部执行到位仅需5个工作日即执行完毕。

2021年5月14日,申请执行人接到执行法官通知其来办理领款手续,十分激动,说法官办案太神速了,所以出现了5月20日给执行法官送锦旗一幕。

 

 
来源: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