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桂林中院举办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该院赔委办主任李建为符合救助条件的2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8656元,传递司法温暖,展现人文关怀,切实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渡过眼前难关。
发放仪式上,李建对被救助人表达了党和政府、法院的关怀,并鼓励他们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希望被救助人能心怀感恩之心,充分利用好这笔救助金,安排好生活和生产,努力改变目前的困难境况。随后,李建向被救助人解读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宣读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共8万余元。
今年5月以来,桂林中院赔委办陆续到恭城法院、资源法院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截至目前,该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22356元,共救助案件6件11人,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无因管理纠纷、刑事案件等涉民生类执行案件。这些案件中,一方面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已穷尽执行措施,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面临生存、生活急迫困难。收到救助申请后,桂林中院法院及时报批,积极申请资金,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困难被执行人的燃眉之急,彰显和弘扬了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
国家司法救助一头牵着因案致贫群众的疾苦,一头牵着司法人文关怀的民心工程。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桂林中院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