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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离婚夫妻争夺儿子抚养权 法官耐心调解定分止争
作者:冯彩线  发布时间:2021-06-15 09:29:39 打印 字号: | |

2021年6月11日,灵川县人民法院甘棠法庭“少年法庭”审判团队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经主审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共同抚养孩子。

案情回顾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周某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共同生育了一子。后双方离婚,儿子归被告周某某抚养,但因当时孩子还小,实际上孩子一直跟随母亲李某某生活。期间双方因周某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且其曾在没有告知李某某的情况下探望并带走孩子,引起李某某的不满,并拒绝周某某的探望。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某某一纸诉状将周某某告到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双方一度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剑拔弩张,互不相让。

法院审理

虽然本案案情简单,但是双方怨恨很深,因此对该案处理是否得当将直接影响孩子今后的生活。考虑到父母离异已经造成了孩子一定程度的伤害,如今父母又对簿公堂,如果不想办法化解双方的矛盾,这可能会进一步加深原、被告之间的积怨,最终孩子无疑会是最大的受害者,这将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为此,本案庭审前,承办法官先行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刚开始,承办法官分别和原、被告沟通,通过情、理、法的耐心教育,让原、被告双方都真正地明白了想要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双方必须放下对对方的怨恨,和平解决孩子抚养权问题,让孩子感受到虽然父母不在一起生活,但父母都是很爱他的。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双方都想通了。最终为了孩子,双方都愿意放下怨恨,达成了调解,双方同意共同抚养孩子,且被告周某某每月20日前支付800元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凭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为了不改变孩子健康成长环境,孩子继续随母亲生活。

至此,该起孩子抚养权争夺战以最圆满和谐的方式结束。

据悉,这是甘棠法庭设立“少年法庭”审判团队以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权益的首例案件。在今后的工作中,“少年法庭”审判团队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规定要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做细做实,为该县未成年人群体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灵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