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实做细,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走深走实。6月11日,象山法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对符合救助条件的4起案件的5位因交通肇事、劳动争议、健康权等侵权纠纷未能在执行过程中获得被执行人清偿导致生活陷入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0万元。仪式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莫刚顺主持。
“感谢法院,感谢党……”领到司法救助金的申请人向象山法院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因一方缺乏赔偿能力等原因,致使受害方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时有发生。近年来,象山法院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司法救助工作制度,从传关怀、暖人心的角度出发,坚持辅助性救助、公正救助、及时救助、属地救助的原则,对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赔偿能力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经济情况、损失程度等进行认真调查、审查,采取集中发放和个别发放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司法救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自2019年以来,象山法院已对71起案件的76名申请人开展司法救助,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90余万元。
法是雷霆万钧,亦是春风十里。象山法院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用实际行动帮助申请人摆脱困境,这既彰显了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让司法救助工作汇聚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
莫刚顺表示,下一步,象山法院将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争取政策支持,畅通绿色救助通道,提高救助办案质效,探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制度的衔接机制,让救助工作发挥最大的效应,惠及更多的困难当事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