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审庭庭长陈彦冰应邀来到灵川县灵川镇木马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木马小学是一所由教学点发展起来的村级小学,在校学生仅116人,因该校规模小,此前从未有法官进入课堂为学生们教授法律知识,此次活动是桂林中院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顺应群众诉求,开展的一次下乡普法活动。
讲座上,陈彦冰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为切入点,让学生了解到什么是法律,法律与未成年人有什么关系,不同年龄段该怎样承担法律责任等。通过选取符合小学生年龄和智力发育特点的典型案例,就防校园欺凌、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关注度较高的校园问题,进行生动剖析,帮助同学们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教导同学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杜绝沾染不良习性,从而远离违法犯罪和遭受伤害。陈彦冰还针对所讲的知识与同学们进行互动,生动活泼的授课方式,赢得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课后,陈彦冰还与个别行为有偏差的学生进行了单独沟通,通过心理疏导,引导该学生纠正不良行为,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