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门发放执行款,为民解忧办实事
作者:盘李明  发布时间:2021-06-23 17:02:26 打印 字号: | |

执行法官为申请执行人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执行人赠送锦旗并合影

近日,恭城法院执行局主动上门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办理案款发放相关手续。在申请执行人周某家中,他将一面写有“依法维权 为民解忧”的锦旗赠送给恭城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表达谢意,感谢法院倾力执行维护他的权益。

周某与盆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3年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履行案款4019元后,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终结本次执行。多年来,经过执行法官多方寻找和耐心调解,双方于2020年1月达成和解协议。日前,被执行人按照协议将部分执行款转至法院执行案款账户。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周某曾因交通事故造成肢体残疾,出行不便,便主动与周某联系,驱车74公里前往灌阳县黄观镇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民解忧暖人心。在打通便民最后一公里的道路上,恭城法院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将司法便民、利民落到实处,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司法温暖。

 

 

 

 
来源: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