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司法为民的理念,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为群众办实事的新实践,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立案
雁山区法院秉持让人民群众立案打官司“最多跑一次”的态度,建立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体系。2020年11月起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员,为有需求的当事人答疑解惑、作合理的诉讼指导。
导诉员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在案件立案、申请执行、缴费、信访、案件信息查询等方面提供解答与帮助;根据来院人员的不同目的引导到不同的窗口;对不熟悉使用信息化设备的人员进行帮助等。
截止到目前,已为1500余名前来打官司的群众进行了诉讼指导,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达1200余次。导诉工作制度的建立,使得导诉工作有章可循,导诉员为群众提供的诉讼服务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二、审判
法院紧紧依托审判职能,积极履职尽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聚焦发力,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便民利民的特点,拉近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
巡回法庭深入当事人家中审理案件,方便了行动不便、年事已高的85岁李老伯,庭审上法官了解到李老伯状告儿子退还房屋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赡养问题,法官结合人情又兼顾法理,劝解了李老伯儿子并圆满解决了案件。
巡回法庭针对当事人不便出庭的实际情况,法官灵活运用巡回审判方式,深入基层、现场审理案件,实现矛盾不出门、化解在基层。
三、执行
针对部分被执行人法律意识不强,不清楚阻碍、规避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对应负的法律责任不了解等造成的执行难问题,雁山区法院对症下药,促使被执行人清楚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多措并举,以思想劝解和司法强制措施相结合。
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亲自带领法警到被执行人家中对其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律教育,积极采取科技手段辅助办案,以各方面一起上劲的方式成功解决了申请执行人得不到赔偿的情况。
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第一位,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执行问题,雁山法院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口号,而是诺言和行动。
四、结束语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雁山法院聚焦“学党史、践宗旨、办实事”主题,坚持“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的原则,各庭室各部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让公平和正义延伸到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