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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法院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
作者:陆耀华  发布时间:2021-07-05 11:20:4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进一步锤炼党员干部政治品质,筑牢信仰之基,7月2日,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志军主持。

于志军带领全体党员干警就《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中关于党徽党旗生产制作、使用管理、监督问责等24条内容进行了详细学习。要求全体党员干警正确认识党徽党旗的深刻内涵和相关要求,自觉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

于志军表示,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就是维护党的尊严。全体党员干警要走在前列、作好表率、有效落实,把党徽党旗知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党员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徽党旗的政治功能,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实际行动喝彩党的百年华诞!

 
来源:雁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邬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