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举武,荔浦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法官。
个人荣誉: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的庭审于2020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评为“第二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编写的案例和撰写的裁判文书于2020年11月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百优案例”、全区法院“百优裁判文书”;于2021年1月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于2021年2月获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三等功。
主要事迹:张举武,现任荔浦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法官。2009年9月,张举武考入荔浦法院,在荔浦法院多个岗位默默耕耘了十多年。特别是自2015年12月担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以来,他始终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孜孜不倦,默默奉献,立志要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是大家公认的业务能手。其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办理的案件荣获最高院第二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办理的案件荣获全区法院“百优裁判文书”、“百优案例”等;其个人获得“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用心守护公平正义
“耐心、细心、热心、诚心,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竭力维护司法公正。”这是张举武的同事对其一致评价。作为一名刑事审判法官,他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多年来始终不敢有丝毫懈怠,严把“事实、证据、诉讼程序、定罪量刑”四大关口,确保每一份判决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量刑适当。作为刑事审判庭庭长,张举武时常叮嘱同事:“刑事案件事关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一定要严谨细致,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自2012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张举武共办结各类刑事案件达500余件,无一超审限、审限内结案率为100%。
不负所托高效办案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特别是荔浦市人民法院被指定为桂林市审理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法院以来,张举武作为庭长勇挑重担,承担了刑庭全部刑事大要案的审理工作,先后办理了多起涉黑恶案件以及区高院指定管辖的多件职务犯罪案件。
“办案最重要的是责任心,无论简单还是复杂的案件,都要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排除每一个疑点,这样才对得起这身法袍,对得起当事人。不能把办案看成是完成任务,要谨记作为一名法官的职责。”正是凭着这样的办案刚毅之气,张举武承担了近三年来刑庭全部刑事大要案的审理工作,成了荔浦法院“当之无愧”的办案“担当”。
大爱成就无愧审判
在实际生活中,遇到家庭事务与业务工作相冲突时,他总是把工作摆在首位。审判工作中经常遇到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遇到被告人数多的案件,常常需要连续开庭两到三天,工作压力大,工作量也大。工作虽然辛苦,但他毫无怨言,经常放弃休息,主动加班加点,而白天开庭、晚上制作法律文书,也几乎成了他的常态。有一次因疲劳引发疾病,连续几天发烧不退,为不耽误工作,他白天坚持上班,晚上到医院输液治疗,整个病程没请一天假。
十多年的风雨兼程,尽管岁月的沧桑,已爬上了他的额头,可是张举武同志对工作的执着、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爱始终没有改变,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